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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會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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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彰化市民代表會沿革

    民國卅四年,抗日勝利,本省光復,行政區域,首採大縣制,全省置八縣九市,本市為九市之一屬省轄市,全市劃分為彰南、彰西、彰北、大竹四區,當時市有市政府、市參議會,各區有區公所、區民代表會。卅九年十月,全省縣市行政區域調整,改採小縣制,實施十六縣五市,原屬台中縣之彰化、員林、北斗三區,合併本市成為彰化縣,縣治設在本市,原彰化市政府改設彰化縣政府,原彰化市參議會則於四十年二月由彰化縣議會接收。本市自縣市行政區域調整後,由省轄市改為縣轄市,在未明令改制前,轄內四區暫時維持原狀隸屬彰化縣政府,至四十年十一月各區公所奉令合併成立彰化市公所,由縣政府派員兼任市長,著手辦理市長及市民代表選舉。

    本會於四十一年一月廿一日成立首屆代表會,代表共計廿四名。第二屆於四十三年一月廿一日成立,代表廿六名。第三屆於四十五年一月廿一日成立,代表廿九名,三屆主席皆為林炳煌先生。第四屆於四十八年二月廿一日成立,代表廿三名,主席仍是林炳煌先生蟬聯,本屆增設副主席由唐瀛松先生當選。第五屆於五十一年一月廿一日成立,代表廿八名,主席為邱垂淋先生,副主席為黃恬安先生。第六屆於五十四年一月廿一日成立,代表廿八名,主席為黃恬安先生,副主席為王紹義先生。第七屆於五十七年六月一日成立,代表廿八名,主席為陳朝聰先生,副主席為陳萬火先生。第八屆於六十二年十一月一日成立,代表廿二名,主席為黃火先生,副主席為許雨霖先生。第九屆於六十七年八月一日成立,代表廿三名,主席為陳萬火先生,副主席為許雨霖先生。第十屆於七十一年八月一日成立,代表廿二名,主席為柯遜鎗先生,副主席為莊漢柏先生。

    第十一屆於七十五年八月一日成立,代表二十三名,主席柯遜鎗,副主席溫國銘。第十二屆於七十九年八月一日成立,代表二十三名,主席溫國銘,副主席張守鎮。第十三屆於八十三年八月一日成立,代表二十四名,主席張守鎮,副主席溫由美。第十四屆於八十七年八月ㄧ日成立,代表二十四名,主席陳進豐,副主席溫國銘。第十五屆於九十一年八月ㄧ日成立,代表二十四名,主席邱海,副主席陳進豐。
    第十六屆於九十五年八月ㄧ日成立,代表二十四名,主席楊文昌,副主席林士聖。第十七屆於九十九年八月ㄧ日成立,代表二十四名,主席楊惟欽,副主席林士聖。第十八屆於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成立,代表二十四名,主席楊惟欽,副主席陳文賓。第十九屆於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成立,代表二十四名,主席陳文賓;副主席鄭清龍。第二十屆於一百一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成立,代表二十四名,主席陳文賓;副主席鄭清龍。